2012年6月4日 星期一

第十八週公告事項

1.重申依據臺中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第七條,學生定期評量時,因故經准假缺考者,應於銷假後立即補考,並於學期成績結算前辦理;其補考成績依下列規定計算:(一)因公、喪請假或不可抗力因素缺考,依實得分數計算。(二)因事、病請假缺考者,其成績如列六十分以下,依實得分數計算;超過六十分,其超過部分八折計算。依上述規定,無所謂提前考。 (教學組)
2.六月五日(二)校刊有獎徵答收件截止日, 收件地點:教務處. (設備組)
3. 六月六日(三 )校刊有獎徵答公開抽獎. (設備組)
    8:00播放反毒宣導影片(片長約25分)。 (訓育組)
4.六月七日(四)舉辦兩岸書法交流名家作品展,10:30舉行茶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