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1月17日 星期二

1120118 繪本比賽辦法

 標題        臺中市112年繪本創作比賽實施計畫(校內收件時間到4/21)

訊息分類        教務處

公告單位        設備組長

日期起迄        2023-01-17 00:00~2023-04-22 23:50更新時間: 2023-01-17 14:49:27

訊息內容       

一、依據

 ()112年度臺中市國民中小學推動校園閱讀計畫。

 ()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12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。

 二、目的

 ()配合全市閱讀活動,喚起市民重視閱讀習慣,推動親子閱讀風氣,共創書香家庭。

 ()發展全方位閱讀與創作,展現閱讀成果。

 ()為讓租稅教育從小扎根,孕育依法納稅的好國民,以提升國家競爭力。

 三、指導單位:財政部賦稅署、臺中市政府

 四、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教育局(以下簡稱本局)

 五、合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

 六、承辦單位:臺中市沙鹿區鹿峰國民小學、臺中市沙鹿區沙鹿國民小學

 七、參賽對象:本市公私立國小、國高中學生及教師

 八、競賽類組

 ()自由題材繪本類:分為國小低年級學生組、國小中年級學生組、國小高年級學生組及教師組等4組。

 ()自由題材電子繪本:分國高中學生組、教師組等2組。

 ()租稅教育繪本類:分為國小學生組、國小親子組、教師組等3組。

 ()租稅教育電子繪本:分國高中學生組等1組。

 九、作品規格

 ()繪本相關製作規範

 1.作品尺寸(封面)A416開兩種規格為限,直、橫式不限。

 2.作品不含封面封底,內頁應以至少6頁最多20頁為限

 3.作品應以紙本平面繪圖(或電腦繪圖輸出)為主,除紙張圖稿、報紙剪報等平面式素材外,請勿黏貼其他素材(如黏土、塑膠玩具等)

 4.創作內容分自由題材及租稅教育題材2類。

 5.語言(中文、英文、本土語、新住民族語、文學等)不拘。

 6.各類繪本作品頁需裝訂成冊,如有貼黏附件者,務必黏貼牢固;送件參賽時,如有掉頁、附件脫落現象等疑慮者,主辦單位得不予收件,避免後續爭議。

 ※請勿薦送立體書類型作品。

 ()電子繪本相關製作規範

 1.電子作品應以自由軟體製作為原則。作品應以可自動執行格式,存於光碟片(CDDVD)件送。

 2.創作尺寸以A416開兩種規格為限,直、橫式不限。

 3.作品不含封面封底,內頁應以至少6頁最多20頁為限

 4.創作內容分自由題材及租稅教育題材2類。

 5.語言(中文、英文、本土語、新住民族語、文學等)不拘。

 6.創作內容應包含影像、動畫、配樂、旁白等,具自動及手動播放功能,檔案大小請勿超過100MB

 ()創作內容應符合本年度題材,相關題材內容請參閱附件一。

 十、報名方式

 ()每類競賽類別,每人限送一件作品;除親子組每件作品作者二人為限(限直系親屬、應為親子共同創作),其餘類組每件作品作者一人為限。

 每一學生類組,每校至多報名8件;每一教師類組,每校至多報名4件;每一親子類組,每校至多報名8件。

 採線上報名登錄參賽,請各校承辦人員於校內初選完成後,至臺中市學生美術競賽成果暨報名網(網址:http://tcart.tc.edu.tw/),點選臺中市112年繪本創作競賽報名系統,登錄參賽作品名冊,相關登錄方式請參閱文件佈告欄。

 ()報名方式由學校承辦人員統一上網報名;個人報名及傳真報名,恕不受理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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